网信办就《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》修订案征求意见。
禁止实施“违法穿透、绕过国家有关机构技术措施”的活动。违反者责令限期改正,可以并处10–100万元罚款;拒不改正或者情节严重的,处100–500万元罚款,并可以责令暂停相关业务、停业整顿。
相比现行《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》,将“不良信息”简化为“炒作重大形势政策、突发事件、重大案件”“可能影响未成年身心健康”两类。“具有较大影响力”的公众号发布不良信息,除封号外可以并处5–50万元罚款。
相比现行《互联网用户账号信息管理规定》,规定6个月不登陆使用的账号需限制信息发布功能,手机号使用人变化后应支持解绑原账号。
(中央网信办)
禁止实施“违法穿透、绕过国家有关机构技术措施”的活动。违反者责令限期改正,可以并处10–100万元罚款;拒不改正或者情节严重的,处100–500万元罚款,并可以责令暂停相关业务、停业整顿。
相比现行《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》,将“不良信息”简化为“炒作重大形势政策、突发事件、重大案件”“可能影响未成年身心健康”两类。“具有较大影响力”的公众号发布不良信息,除封号外可以并处5–50万元罚款。
相比现行《互联网用户账号信息管理规定》,规定6个月不登陆使用的账号需限制信息发布功能,手机号使用人变化后应支持解绑原账号。
(中央网信办)